12月24日,彭博社消息,来自美国半导体巨头公司美光科技发言人的邮件透漏,该公司已与福建晋华集成电路有限公司达成全球和解协议。
彭博社援引美光的邮件报道称,美光透露已与国内三大存储巨头之一的福建省晋华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下称:福建晋华)达成和解。这封邮件中称,“两家公司将在全球范围内各自撤回对对方的指控,并结束彼此之间的所有诉讼。”这意味着,这起历时6年的中美存储芯片企业专利纠纷出现关键转折,不过福建晋华尚未公开回应此事。
美光的起诉:
2016年,台湾联华电子与福建晋华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签署技术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协助晋华开发32纳米DRAM相关制程技术。协议签署后,3名美光科技的高管离职后进入联华电子,美光科技于2017年分别起诉联华电子和福建晋华,称这两家公司涉嫌盗取美光科技商业机密。多年来,美光科技在全球多地发起诉讼,要求追究联华电子和福建晋华的侵权,而福建晋华则起诉美光科技在华销售的产品涉嫌侵权。福建晋华成立于2016年。历史资料显示,当时该公司与中国台湾企业联华电子(下称:联电)签署技术合作,委托联电开发32纳米DRAM(动态随机存储器)相关技术,开发出的技术成果双方共有,整体技术完成后,再转移到福建晋华进行量产。协议签署后,三名美光的高管离职后进入联电,其中包括时任联电资深副总经理陈正坤,他后来曾出任福建晋华总经理。
而后在2017年9月,美光在中国台湾控告联电,指控从美光跳槽到联电的员工窃取美光的商业秘密,涉嫌将美光技术泄露给联电。同年12月,美光又在美起诉福建晋华与联电,称联电通过美光台湾地区员工窃取知识产权,包括存储芯片技术,并交付福建晋华。
晋华的起诉:
2018年,福建晋华与联华电子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反诉美光存储产品涉及侵权,法院裁定美光公司26种芯片产品在中国临时禁售。
图片来源:福建晋华官网
2020年10月,联电公告称,美国北加州联邦地方法院已核准联电与美国司法部和解协议,美国司法部将撤销对联电的指控,联电则承认侵害一项商业秘密,同意支付6000万元美元的罚金。2021年11月,联电率先和美光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将各自撤回提出的诉讼,同时联电将向美光一次支付金额保密的和解金。
在此期间,美国商务部曾以国家安全为由,将福建晋华列入出口管制“实体清单”。彼时,福建晋华回应称,“公司始终坚定走自主研发路线,不存在窃取其他公司技术的行为。”
彭博社此次报道提到,美光全球收入中有约25%来自中国市场。今年以来,美光试图修复对华关系。6月,美光宣布加大在华投资,计划在未来几年内对该公司位于西安的工厂投资超过43亿元人民币。11月,美光首席执行官桑杰·梅赫罗特拉访华,表达了持续扩大在中国投资的意愿。
美光科技与福建晋华的全球和解协议达成以及美光科技在华投资的加大,无疑为半导体行业带来了新的变化和机遇。这一事件不仅仅关乎两家公司的商业利益,更体现了在全球化背景下,企业间竞争与合作并存、相互依存的关系。同时,也反映出中国市场在全球半导体产业链中的重要地位以及国际企业对于中国市场的重视和期待。
福建省晋华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简称晋华集成电路,JHICC)是由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泉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晋江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共同出资设立的先进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公司在福建省晋江市建设12吋内存晶圆厂生产线,开发先进存储器技术和制程工艺,并开展相关产品的制造和销售。公司将以实现集成电路芯片国产化为己任,旨在成为具有先进工艺与自主知识产权体系的集成电路内存(DRAM)制造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