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充电宝自燃事件始末
2019年9月4日,MU2809南京-厦门航班,07:16在南京禄口机场起飞。飞机起飞后,因一名旅客携带的充电宝起火冒烟并触发烟雾警告,乘务组按程序处置将火扑灭,飞机需要返航,并于08:24正常落地南京禄口机场,事件原因公安机关正在调查之中。
机场安检部门经过调查发现,旅客所携带的充电宝额定容量40.7WH,符合旅客乘机携带锂电池的相关规定,机场安检对该旅客的安全检查均符合局方规章要求。
机场特别提醒,旅客在乘机过程中,充电宝等锂电池产品,不可办理托运,必须随身携带,且外包装完好无破损,标识清晰准确,额定能量需在100WH以下,机上不可使用。东方航空一航班旅客充电宝自燃
通报称,事发后机组第一时间按程序妥善处置,迅速排除安全风险。已协助警方调查事件原因。现场图片显示,涉事航班客舱右边一靠窗座位,出现被黑烟熏过痕迹,且机舱也有受损。
随后东方航空官微发文强调,充电宝对航班飞行是具有一定安全隐患的,飞机的颠簸,气流的变化都有可能引起充电宝短路起火,而一旦短路很可能发生爆炸,有些机型客舱内配有机载氧气瓶,一旦在飞行过程中充电宝引燃氧气瓶,后果不堪设想。
携带充电宝乘机须知
此外,东方航空还发布了携带充电宝乘机的注意事项:
1、充电宝必须是旅客个人自用携带。
2、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
3、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
4、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严禁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以及没有品牌的充电宝。
5、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关闭充电宝。
充电宝自燃,不是第一例
2019-05-16广州沥滘地铁站有充电宝发生爆炸起火
2018年2月26日,南航CZ3539航班旅客携带充电宝起火
鲁网临沂2017年7月31日讯 爱国者充电宝充满电后深夜发生爆炸,差点酿成火灾。
2017年7月1日女子网购爱国者品牌充电宝刚10天 午休时自燃柜子被烧坏
不合格率高
2018年5月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在抽检的85组充电宝中,不合格率接近九成。
2017年,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专项抽查80批次充电宝,其中2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重力冲击和阻燃要求两个方面。此次不合格的29批次充电宝产品中,重物冲击项目不合格的就达到18批次,另有14批次阻燃项目不合格。
重物冲击项目不合格充电宝名单:
摩米士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生产的摩米士牌充电宝
深圳罗马仕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罗马仕牌充电宝
深圳市源立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源立得牌充电宝(2批次)
深圳市益网嬴华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美逸牌充电宝
广东店小二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店小二牌充电宝
深圳市睿禾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REMAX充电宝
深圳市觅客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SOLOVE充电宝
广州市奇量电子有限公司(2批次)生产的充电宝
深圳市傲基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充电宝
深圳市金环球移动电子有限公司(2批次)生产的充电宝
深圳宝嘉能源有限公司生产的充电宝
深圳市酷客尚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充电宝
瑞伸通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生产的充电宝
深圳市机乐堂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充电宝
清远市佳的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充电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