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人工智能训练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人工智能训练师
1.2 职业编码
4-04-05-05
1.3 职业定义
使用智能训练软件,在人工智能产品实际使用过程中进行数据库管理、算法参数设置、人机交互设计、性能测试跟踪及其他辅助作业的人员。
本职业包含数据标注员、人工智能算法测试员两个工种。
1.4 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 5 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常温。
1.6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表达能力、计算能力;空间感、色觉正常。
1.7 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1.8 培训参考学时
五级/初级工 60 标准学时;四级/中级工 50 标准学时;三级/高级工 40 标准学时;二级/技师 40 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 30 标准学时。
1.9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9.1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 1 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
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1.9.2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 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1.9.3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 1∶15,且每个考场不少于 2 名监考人员;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1∶3,且考评人员为 3 人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 3 人(含)以上单数。
1.9.4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 90 min,技能考核时间不少于 120 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 30 min。
1.9.5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考核在具有计算机网络环境的实验室进行,综合评审在标准教室或会议室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