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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审计厅数据分析团队管理暂行办法》发布

2016-08-30 14:12:53 来源:福建省审计厅

导读:近日,福建省审计厅印发《福建省审计厅数据分析团队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诣在提高审计效率,提升审计人员数据分析能力,探索大数据环境下的数据分析新模式,服务审计全覆盖。《暂行办法》明确了数据分析团队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从组织管理、人员入选资格、主要职责、工作规程、考核及系统技术保障六个方面对数据分析团队进行具体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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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审计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审计厅数据分析团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区)审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廉政办公室,厅机关各处室、厅属事业单位:

为提高审计效率,提升审计人员数据分析能力,探索大数据环境下的数据分析新模式,服务审计全覆盖,省厅制定了《福建省审计厅数据分析团队管理暂行办法》,经厅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审计厅

2016年7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审计厅数据分析团队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适应大数据背景下审计工作需要,有效开展数据分析团队工作,加强审计数据综合利用的组织实施,深入推进“总体分析、系统研究、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精确定位”的数字化审计方式,提升大数据背景下的审计业务能力,提高审计工作的效能、层次和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数据分析团队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围绕审计能力提升和审计方式转变,组建跨处室、跨专业的数据分析团队,规范整合、综合利用审计数据资源,开展跨部门、跨行业的数据分析,提高审计宏观分析和把握总体的能力,拓展审计广度和深度,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工作目标。把握“立足当前,夯实基础,重点突破,逐步推开”的数字化审计工作思路,组织基础性团队,选好突破点,运用现有技术力量、方法手段在现有审计项目中先行试点,并逐步推进数据分析工作。

第三条 数据分析团队组织管理

(一)数据分析团队管理工作。省厅计算机处负责数据分析团队的牵头组织工作,省厅人事处和综合处根据年度审计项目的实际需求负责安排与调度团队组成人员,各地方、各单位及人员应服从调配。数据分析团队分设财政数据分析组、部门预算数据分析组、税收数据分析组、社保数据分析组、自然资源数据分析组、金融数据分析组、企业数据分析组、投资数据分析组、公积金数据分析组、信息系统分析组、综合数据分析组等。信息系统分析组、综合数据分析组设在计算机审计处,其他数据分析组设在各相关的业务处,相关处室负责人应负起责任,结合审计项目组织开展数据分析工作。也可根据审计工作需要,增设其他数据分析组;还可以根据项目需要,在审计项目中可成立临时数据分析组,临时数据分析组由审计组长进行管理。

(二)省厅和各地市应整合资源,着手建立包括计算机数据分析人员和审计业务骨干在内的非专职的跨行业数据分析团队。主要负责数据获取、数据管理和数据综合分析。按照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工作模式,有组织地实施数据综合利用,为审计业务工作提供积极有效的支撑和服务。

第四条 数据分析团队人员入选资格

省审计厅数据分析团队在全省范围内抽选人员,采取单位推荐、人事处备案的方式遴选成员。数据分析团队成员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必要时可抽调地市县审计局计算机审计骨干参与,也可根据项目需要聘请有关专家。数据分析团队人员的选拔和调整,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入选数据分析团队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坚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理论政策水平和业务工作技能。热爱审计事业,忠于职守,甘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参加过审计署或省审计厅组织的计算机审计中级培训,并获得相应的计算机审计中级培训合格证书;

(三)长期在审计一线工作,熟悉某一行业或多个行业的审计业务骨干;

(四)熟练掌握SQL语言编程,能够运用ORACLE、SQLSERVER、AO、联网审计系统等工具独立开展数据分析工作。

第五条 数据分析团队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审计数据库的建设标准和规范,制定数据分析标准和规范;

(二)负责组织审计署和全省统一实施项目的数据采集、分析、整理和上报工作;

(三)负责组织整合不同行业数据资源,实施系统的跨行业的综合性数据分析、专题分析或课题研究;

(四)对各业务部门提交的数据分析难题组织专题攻关,提交可行的解决方案;

(五)数据分析团队成员原则上应承担本处室(单位)常规审计项目数据分析任务。

第六条 数据分析团队成员的主要职责

(一)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数据分析团队管理办法;

(二)自觉遵守审计工作保密纪律,对所参与的项目、交流、研讨和会议的相关内容承担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向外泄露;

(三)自觉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及职业道德规范;

(四)自觉接受省审计厅计算机处的监督管理,并通过审计网-RTX组织架构-福建省审计数据分析团队,保持经常性的工作联系和技术交流;

(五)完成团队安排的分析任务,确保数据分析质量,提交数据审计分析报告;

(六)抽调参与审计项目期间,严格服从审计组的组织管理与工作安排;

(七)参加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数据分析技术和审计分析能力。结合厅年度业务培训计划,数据分析团队成员一般每年应参加一次数据分析技术强化培训,或选派到审计署或大专院校深化学习,增强数据分析的技术能力,提高数据分析的针对性和质量;

(八)对其他审计人员参与大数据审计给予指导和帮助。

第七条 数据分析团队工作规程

(一)实施项目审批制。由省厅各业务处、计算机处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和审计电子数据采集报送工作要求分别提出数据分析需求,编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构成计划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厅长办公会批准后配套实施。涉及跨行业数据、海量数据、疑难数据的数据分析,由省审计厅计算机处和主办业务处协商提出数据分析计划,经厅长办公会批准后抽选相关成员组成专题分析小组。

(二)数据收集。数据收集分为审计项目数据收集和审计基础数据收集。审计业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本审计专业范围数据获取,加强数据来源的规范性和所获取数据的连续性。审计业务部门应结合审计项目和审计电子数据报送要求,了解被审计单位信息系统开发、应用、管理情况及非信息系统管理的相关数据使用情况,收集数据字典等必要的开发文档资料,填报数据调研表(详见附件二:财务会计、业务、管理等信息系统(数据)审计调研表、提供电子数据和资料承诺书),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省厅计算机处备案,按照年度审计数据获取计划,要求被审计单位以及相关单位按照审计需求提供数据及数据字典等技术文档,可以要求业务管辖范围内的被审计单位定期向审计数据分中心报送数据,也可以通过联网等技术手段实时获取数据。

项目审计数据收集工作原则上应于项目开始前1个月完成,对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等审计任务重、涉及部门多的审计项目,数据收集工作应于项目开始前2个月完成。

(三)数据管理。数据的管理由省厅计算机处和计算机中心统一负责。管理的电子数据包括:原始数据、转换后的审计分析中间数据、分析结果数据、审计结果数据等。按照“存好、管好、用好”电子数据的原则,所有电子数据均进入审计数据中心、联网审计系统等数据平台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

计算机中心负责数据载体的管理,包括数据库和网络建设、维护和数据安全等,实现不同单位、不同行业数据的共享和综合利用,建立各业务部门之间、省市县审计机关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数据共享和利用机制,以实现上下互连、横向互连,构建立体数据分析网络,实现省厅与各地审计机关的分级分层数据分析、利用。

计算机处负责统一部署、制定和出台相关计算机审计应用的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统一推广前沿的数据分析处理技术等;负责组织各业务处定期及时提交电子数据,归纳整理、完善和更新审计数据中心;负责数据的管理和使用,实现不同处室、不同项目之间数据共享、交叉复用,为各业务处和地市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持。

(四)数据分析利用的类型及组织方式。根据审计工作实际可组织项目分析和专题分析,项目分析是指结合审计项目所开展的数据分析,在项目分析中,数据分析小组应当紧扣审计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要求,注重跨行业数据的使用,充分利用第三方(如公安、房管、工商、车辆、组织人事等)信息数据进行跨行业综合分析,提交疑点线索;专题分析是指结合相关研究专题开展的数据分析,数据分析小组按一定程序成立后,应当围绕现有数据资源,结合经济、社会热点问题,开展专题分析,并保留数据分析的工作轨迹。数据分析的组织方式按照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工作模式,整合现有数据分析团队骨干的智慧和力量,采取集中分析与基础分析、定向分析与统筹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数据分析工作,有组织地实施数据综合利用。

(五)数据分析工作由数据分析团队相关成员协同审计项目牵头处进行。数据分析团队成员对原始数据进行清理、转换,生成审计分析中间数据。项目牵头处提出书面审计思路,数据分析团队成员根据思路编写审计模型,运用关联对比分析、数据挖掘、知识发现等先进技术,对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系统研究,发现审计疑点线索,揭示行业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交审计组进行核查。

第八条 系统技术保障

省厅计算机中心应配备完善的用于大数据分析的计算机硬件设备,购置和开发必需的软件。严格遵照《国家审计准则》、《审计机关审计档案工作准则》、《国家审计数据中心数据库建设规范》、《福建省审计厅审计项目电子数据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要求,采用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相结合的数据安全方案,制定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和程序,以确保审计数据的安全存放和维护。

第九条 数据分析团队考核

对数据分析组和成员实行年度考核,对数据分析成效、工作效率、分析意见和建议的实际效果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结果纳入所属单位年终考核和个人考核。对在开展数据综合利用过程中表现突出、取得成效的给予表彰,作为干部评优评先的优先条件之一;对违反相关规定且造成损失、泄密和恶劣影响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条数据分析团队成员被抽调参加省厅组织的数据审计分析工作,期间的审计外勤补贴按照《福建省审计厅审计外勤经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设区市审计机关可结合基层审计工作的实际,参照本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辖区审计机关数据分析团队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省厅计算机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