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就“2015年金关工程二期监控指挥中心(第四批)系统集成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HG15GK-C0101-D009
二、项目名称:2015年金关工程二期监控指挥中心(第四批)系统集成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货物名称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主要技术
要求
备注
2015年金关工程二期监控指挥中心(第四批)系统集成项目
1批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海关指定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1.质保期:5年免费保修服务;
2.安装时限:设备到货后30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系统集成工作。
(注:投标人必须对上述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分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相关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从招标人在本公告中规定的渠道获取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招标人。
4、受托为本采购项目整体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了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整体或相关分项目的投标。
5、针对同一包,一个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9.投标人其他条件:
(1)投标人如为代理(集成)商须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有效期截止至2014年2月15日及其后)。
(2)投标人如为原厂商须提供所投主要设备的售后服务承诺函;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原厂商公章。同一品牌原厂商授权不得多于2家。主要产品包括:2通道功放、智能模块机柜、视频监控服务器、视频监控网关。
(3)投标人须提供对本项目的产品质量保证书,须保证所提供设备及配件为设备原厂商原产正品。
(4)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视频监控服务器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3C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产品认证的产品型号必须与所投产品型号完全一致);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符合GB/T 28181-2011标准的完整有效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产品检测报告的产品型号必须与所投产品型号完全一致)。
(5)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视频监控网关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3C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产品认证的产品型号必须与所投产品型号完全一致)。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
1、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步骤:
第一步:网上报名
登录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http://hgcg.customs.gov.cn)在“海关政府采购电子招标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招标系统”)进行供应商登录,针对拟参加的项目分包进行报名。
未在“电子招标系统”注册的,应首先阅读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专栏”中的《供应商电子招标用户手册》并进行注册,然后再针对拟参加的项目分包进行报名。
第二步:下载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后,首先经过招标人形式审核,审核通过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未网上报名或审核未通过的将不能下载招标文件,未从招标人规定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阅读招标文件需先在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栏目里下载安装“海关政府采购电子招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7.4.1.06和海关政府采购电子招标平台控件包(HGControl3.1)”,如有疑问,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65194838
2、网上报名时间:自2015年04月21日 09:00:00至2015年05月08日 17:00:00止(北京时间);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方式
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5月14日 09:00: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的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送达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以及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电子标书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05月14日 09:00: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五层522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号,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入口位于大羊毛胡同过街走廊处)。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招标人相关信息
招 标 人: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建国门内6号;
邮政编码:100730;
联 系 人:程若愚 解惟光
电 话:010-65194784 010-65195161
传 真:010-65195902
户 名: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开 户 行:建行北京分行东方广场支行
账 号:11001059200059108022
使用电汇交纳投标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注明招标编号的后四位(例D005)及包号(如有)。
九、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站(http://hgcg.customs.gov.cn)上进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