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10月份的到来,2016年进入了第四季度,中央国家机关每季度一次的复印机设备批量集中采购项目也开始招标了。本次采购项目共包括7个包组,623台复印机设备,采购预算达1475万元。
本次中央国家机关复印机批量集中采购项目拟采购A4黑白复印机86台、A3黑白复印机368台以及A3彩色复印机169台。其中A4黑白复印机预算为每台不超过10000元;A3黑白复印机按照不同配置分为4包,每台预算分别不超过10000元、15000元、25000元和35000元;A3彩色复印机按照不同配置分成了2包,每台预算分别不超过25000元和35000元。
与上一季度相比,本季度国采中心对复印机批量集中采购项目做了一些调整。首先,满足要求的响应人即使不足3家也无需废标。此前的中央国家机关复印机批量集中采购项目中,需要终止采购活动的情形总共有3种,即因情况变化导致不再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采购过程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以及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而在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则将第三种情形删除了。
其次,本季度复印机采购项目中,国采中心对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形有所调整。除了此前的质疑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的、质疑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在一定期限内多次质疑而无实据的、质疑人在质疑已经处理并答复后又就同一事项提起质疑且未提供新的有效证据的以及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予以驳回的几种情形外,本次又新添加了一种情形,即质疑的事项信息获得不合法的。也就是说,质疑人必须通过合法的途径来获取质疑的事项信息,否则这些事项将无法成为质疑的依据。
再次,本次采购在价格评分标准方面也作出了调整。一方面将成交产品配送状态查询系统方案的评分标准进一步细化,另一方面对供应商违约情况的处理更为严格。第四季度中央国家机关复印机批量集中采购项目分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价格分三部分。其中技术部分评分占比最大,高达65分,价格分其次,为30分,而商务部分只有5分。商务部分中,标书质量占3分,政策功能占2分;价格分则是按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满分,其他响应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30%*100”这一公式计算;技术部分共分为复印速度、待机首页复印时间、预热时间、内存容量和成交产品配送状态查询系统方案5个部分,其中复印速度占17分、待机首页复印时间占14分、预热时间占13分、内存容量占17分、成交产品配送状态查询系统方案占4分。本次采购中,对成交产品配送状态查询系统方案这一部分的评分标准进一步细化,若响应人提供成交产品配送状态查询系统的网址则可得到0.5分,提供成交产品配送状态查询系统帮助(包括图文或视频)即可再得0.5分,若系统可实现全部功能,则响应人就能得到2.5分(实现采购人查询功能1.5分,实现管理员查询功能1分),如响应人能够提供系统的移动端,则又可得0.5分。
与此同时,本次采购也加强了对响应人违约情况的处理。成交供应商如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或投标响应文件承诺履约,并遇中央预算单位书面反映,不仅会在下一期评审中扣1分,还要在中央政府采购网公示违约情况。这一调整也进一步加强了履约管理。
此次采购将于2016年10月13日上午9:00停止接收投标文件并开始磋商,对此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们可在中央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